主要分为三类:
1.专业折算为750分满分制,文化占比50%。如河北省;
2.文化折算为300分满分制,文化占比50%,重庆市;
3.专业、文化不折算,直接按照比例相加。看似是专业占比大,但文化总分高,其实和折算后相差不大。
2024年全国各省市平行志愿投档公式:
北京市
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河北省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表(导)演类、音乐类等5项省级统考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省级统考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天津市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文化总分×80%+专业统考成绩×2.5×20%。
广东省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投档满分为750分,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投档满分为750分,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成绩×2.5×40%
上海市
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660/300×50%;
专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450/300×50%。
浙江省
音乐、舞蹈、表(导)演、美术与设计、书法类的综合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成绩=高考总分×8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2.5×20%
重庆市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750*300*50%+专业统考成绩*50%。
福建省
各专业类别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为50%。
湖北省
音乐类(含音乐表演、音乐教育招考方向)、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招考方向)、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平行志愿的综合成绩为高考文化成绩的40%与省统考专业成绩的60%之和乘以2。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平行志愿的综合成绩构成为高考文化成绩与省统考专业成绩之和。
舞蹈类、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招考方向)由原来的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后依据省统考专业成绩投档录取调整为依据综合成绩投档录取,综合成绩构成为高考文化成绩的30%与省统考专业成绩的70%之和乘以2。
新增书法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招考方向)专业的综合成绩为高考文化成绩与省统考专业成绩之和。
湖南省
音乐、舞蹈、表(睁)演、美术与设计、书法等类别的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吉林省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750;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综合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50%+(专业分÷专业满分)×50%]×750。
“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若安排在艺术类批次招生,按文化课对成绩投档,其艺术综合分=文化课成绩
江苏省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专业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50%+(专业分÷专业满分)×50%]×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60%+(专业分÷专业满分)×40%]×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只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江西省
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录取的艺术类各专业,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播音与主持类不低于70%,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不低于50%。
辽宁省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l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戏剧影视导演: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7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30%
音乐类、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播音与主持类、戏曲类: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l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若安排在艺术类批次招生,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
广西
艺术统考考生的综合成绩中统一高考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贵州省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文化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海南省
舞蹈学类、表(导)演类专业以及音乐类音乐表演方向综合成绩合成公式为:(0.5×高考文化课成绩/900+0.5×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300)×500
其他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合成公式为:(0.55×高考文化课成绩/900+0.45×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300)×500。
云南省
高考之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黑龙江省
从2024年起,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等省统考所涉及的本科专业,文化课控制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使用艺术类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进行录取的高校,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分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
美术与设计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书法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音乐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舞蹈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表(导)演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80%。
甘肃省
平行志愿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平行志愿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课总分÷300×750×50% ,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70%+专业课总分÷300×750×3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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