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从2025年起,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分类投档录取。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志愿。高校将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投档录取。
2.问: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招报名对象有哪些?
答:所有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含保送生,强基计划,少年班,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招,高职单招,职教师资单招,盲聋哑残疾生单招等)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报名。
3.问:哪些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4.问: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志愿设置有什么变化?
答:高考综合改革后,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志愿设置将主要采用“院校专业组”的组合方式,一所院校一个招生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分类投档录取。自2025年起,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具体批次设置、志愿数量及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设置等将另行公布。
5.问:报名方式是如何安排的?
答: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包括网上信息采集、现场信息采集与确认、符合政策的资格条件申报、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和疫情防控承诺书、资格审核等报名环节。考生须按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和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核。
6.问: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如何进行?
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aeea.cn),进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认真阅读报名要求、考生诚信承诺书和疫情防控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7.问:现场信息采集及确认是如何安排的?
答: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向学校或报名点交验报名所需证件,审核通过后,现场照相、采集指纹和身份证信息(信息采集办法按照有关文件执行),具体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信息采集完成后,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并盖章,考生应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上的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签。
8.问:报名点是如何设置的?
答:报名工作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报名点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设置,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
报名点应根据学校分布及考生人数等情况合理设置。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点报名;往届生等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直属报名点报名。
9.问:考生应该去哪里报名?报名时提供何种手续?
答:(1)我省户籍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由于借读等原因造成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的,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我省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或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3)我省户籍的往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及其他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
(4)户籍在我省,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应届毕业生,如在我省报考,须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读学校所在地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档案资料等。
(5)符合《河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规定条件,在我省就业的外省户籍人员的子女参加高考报名的,父母一方须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考生须是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随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报名。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在报名所在地的居住证。此类考生还须按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重点大学少年班等特殊情况的报名,按有关文件执行。
10.问: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有哪些类别?可以兼报吗?
答: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包括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和器乐,考生任选其一)、编导制作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表演类和舞蹈类(分艺术舞蹈和国际标准舞,考生任选其一),艺术类考生须选择其中一类报考。美术、音乐、编导制作、书法类之间不得兼报;在报名考试时,这四类中任意一类均可与其余艺术类兼报,其余艺术类之间也可兼报。详细规定以艺术类招生文件为准
11.问:体育类专业有哪些类别?可以兼报吗?
答:体育类专业包括高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专业(简称“高考体育类”),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简称“体育单招”),以及高水平运动队,要注意招生政策不同及报名办法区别,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详细规定以体育类招生文件为准。
12.问:报名过程中发现学籍异常情况时应该怎么做?
答: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考生报考类别须与本人学籍信息一致。如有学籍异常情况,须由考生学籍所在学校负责向学籍主管部门申请逐一核实。同时具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的,必须注销其中一个学籍方可报名。
13.问: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如何进行?
答: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
14.问:往年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还须提供哪些材料?
答:对往年已被高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考生,考生须提供录取院校出具的未报到证明;不能提供未报到证明的,须上交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完整的纸介质档案。
15.问:政策性照顾对象资格条件申报都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6.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从2025年起,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分类投档录取。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志愿。高校将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投档录取。
17.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志愿设置有什么变化?
答:高考综合改革后,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志愿设置将主要采用“院校专业组”的组合方式,一所院校一个招生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分类投档录取。自2025年起,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具体批次设置、志愿数量及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设置等将另行公布。
18.什么是“院校专业组”的志愿组合方式?
答:传统的志愿设置是以一所学校为一个志愿单位,每个学校下可以填若干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实行“院校专业组”的模式后,则以“院校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单位。“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某普通高校对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19.“院校专业组”的志愿设置模式有何优势?
答:一是有助于提高考生志愿满意度。考生根据自己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填报相应的专业组志愿,专业组内可能是一个专业,也可能是多个专业,考生按专业组投档后,符合录取条件的,在该专业组内确定录取专业,提升了考生的兴趣志向及与最终所录专业的契合度,达到“学其所好、录其所长”的效果。
20.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有何要求?
答:普通高校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认真研究本校专业人才培养对普通高中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对每个具体专业提出选考科目要求。举例如下:
例1:某高校某专业要求首选科目为“历史”,再选科目未提要求,则表示考生首选科目只要为历史,就可报考该专业。
例2:某高校某专业的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再选科目要求为“化学或地理”,则表示考生首选科目必须为物理,再选科目中选择化学或地理中的1 门,即可报考该专业。
例3:某高校某专业的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再选科目要求为“化学和地理”,则表示考生首选科目必须为物理,再选科目中必须选择化学和地理2门,才可报考该专业。
我省将汇总各招生高校所提的选考科目要求,并及时提供考生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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