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计划招收本科生1620名(含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计划75名;文化与旅游部援疆援藏普通类计划5名;面向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70名。相关招生章程另行公布。),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具体为:
类别 | 专业名称 | 报考方向 | 计划人数 | 学制 | 省统考科类 |
艺术类(校考) | 中国画 | 中国画 | 48 | 4年 | 按省市招生管理部门要求 |
书法学 | 书法学 | 32 | 4年 | 书法类(未组织统考的省市除外) | |
美术学类 | 造型艺术类 | 305 | 4-5年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
设计学类 | 设计艺术类 | 565 | 4年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 235 | 4年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
环境设计 | 环境艺术 | 30 | 4年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
艺术类(省级统考) | 建筑学 | 建筑学 | 85 | 5年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普通类各专业制定分省计划。考生在高考后,志愿填报我校即可。具体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以计划投放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须经军级以上政治部批准);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
4、已经完成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
5、艺术类招生专业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涵盖的专业除外)。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因触犯刑法已被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5、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不得报考者。
特别提醒:对于实行新高考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须在物理、历史、技术3门科目中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须选考物理科目方可报考;报考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在“3+3”试点省份须在物理、历史、技术3门科目中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在“3+1+2”试点省份须首选历史;艺术学理论类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在“3+3”试点省份不作选考要求,在“3+1+2”试点省份须首选历史;其他专业对考生不提选考科目要求。非新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招生专业的文、理科类要求,以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考试事项
(一)、初试
初试时间: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1日(我校将根据初试报名人数,以计算机随机方式编排分日分场次考试,考生可于2023年1月3日起登录网上报考系统查询具体考试场次、时间)
考试形式:网络远程考试
初试报名类 | 专业名称 | 报考方向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长 |
书法类 | 书法学 | 书法学 | 书法基础 | 1小时 |
美术学与设计类 | 美术学类 | 造型艺术类 | 素描 | 2小时 |
设计学类 | 设计艺术类 |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 |||
环境设计 | 环境艺术 |
初试注意事项:
1、我校于2023年1月4日——1月11日开放网络远程考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进入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网上报考系统(http://user.artstudent.cn/login/10355.htm)打印「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初试准考证」。
2、考生凭「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初试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网络远程考试(初试),考试中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试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
3、初试只评科目合格与不合格,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初试合格人数(参加复试人数)不超过本年度各艺术类(校考)专业招生计划数的8倍。初试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2月初公布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考生可登录查询初试考试结果。
4、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招生网发布的有关网络远程考试的相关公告。
(二)、复试
专业名称 | 招考专业(类) | 考试科目一 上午 (满分100分) | 考试科目二 下午 (满分100分) | 考试科目三 下午 (满分100分) | 考试时间、考试形式 |
中国画 | 中国画 | 中国画基础 | 中国画创作 | 中国画综合能力 | 另行通知 |
书法学 | 书法学 | 书法 | 篆刻 | 古汉语 | |
美术学类 | 造型艺术类 | 色彩 | 素描 | 速写 | |
设计学类 | 设计艺术类 | 色彩 | 设计创作 | 速写 |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 色彩 | 命题创作 | 速写 | |
环境设计 | 环境艺术 | 色彩 | 设计创作 | 速写 |
特别说明:
中国画基础:主要考查中国画专业基础和造型能力。中国画创作:主要考查中国画专业创作和独立思考能力。中国画综合能力:主要考查中国画专业综合素养,以书法或速写为考查重点。考生报考中国画专业时,以传统笔墨技法或素描速写技法选择其一进行考试。
设计创作:主要考查考生创意逻辑能力和设计表现能力。
命题创作:根据命题以素描或色彩完成单幅美术创作。
四、录取综合分计算
学校属于专业考试自主命题的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的报考专业如为所在省级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应先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合格后,参加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成绩才有效。请考生咨询所在省份所报专业的统考合格要求,我校将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统考专业合格要求执行。
学校开设的艺术类(校考)专业以及建筑学专业不区分文理科按统一标准录取(不分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以满分750分计算,个别省份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学业水平量化加分等多种分制,我校按原始分进行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
具体要求如下
(1)艺术类专业(校考):本校自主命题的专业复试考试分数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后,以专业复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专业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复试成绩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综合分折算公式:
综合分=专业复试成绩总分÷专业复试成绩满分×60+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文化课满分×40
(2)建筑学专业: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合格的报名考生,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艺术学理论类专业、风景园林专业、工业设计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在普通类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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