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项”你知道几个?
一、烈士子女
我国对于烈士子女参加高考,都是会给予照顾的。一般给这种学生加的分数相对而言也都比较多,最多是有机会加20分的。毕竟烈士们用鲜血换来了我们现在的安定与和平,对于这些伟大的英雄子女,给予这样的政策也是合情合理的,是能被大众所接受的。毕竟这些孩子和普通孩子不同,他们的学习与生活会更艰难一些,我们理应给予他们一定的照顾。
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如果是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高考的话,是可以加10分的。或许有些人会产生疑问,为啥当了兵以后还要来参加高考?其实原因很简单,虽然说这些人有参军,但是,他们的就业问题是需要他们自己来想办法的。至于部队内,最多也就是给予他们一次性补助而已。像是这些因为参军被迫停止学业,放弃高考且已经自主就业的军人,是有同样资格参加高考的,也能享受加分政策。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或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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